谢觉哉,汉族,1884年5月生,湖南宁乡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6年初至1932年任中共刊物《湖南半月刊》主编,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执行委员、工人部部长,国民党湖南省党校秘书长,中共湖南省委委员等职,曾主编中共中央机关刊物《红旗》,负责《上海报》的组织领导等工作。1933年5月起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和毛泽东同志秘书,1934年起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秘书长兼中央政府机关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和参加起草中国红色革命政权最早的《劳动法》、《土地法》、《婚姻条例》等一系列法令和条例。参加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曾任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内务部长兼秘书长、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司法部长兼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1971年6月15日在北京逝世。
1937年2月,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设立国家审计委员会,谢觉哉任主席。审计委员会基本沿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审计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审计工作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持红军刻苦节约的传统作风,防止腐化浪费,逐渐减少浪费的支出,增加建设的支出,工作重点是审核各机关、部队的经费开支是否合乎手续,使用是否得当。
(来源:审计署网站。)